三、运作方式
1、接受社会各界有关WTO法律咨询。中心将针对个案咨询的实际情况,通过研究分析,指定熟悉WTO及有涉外业务经验的优秀律师、公证员、法学专家,开展咨询活动,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。
2、组织实务研讨。中心将对涉及WTO的相关业务组织研讨,对个案组织专家论证,及时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意见,协助具体承办人把好证据引用和法律适用关。
3、建立WTO法律服务人才数据库,优化人员配置。通过广泛宣传,树立我市WTO法律事务方面的品牌机构和人员,逐步提高中心的知名度的社会公信力。
4、组织培训、交流。加强与省WTO法律实务咨询中心、市内有关WTO事务主管机构、研究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的联系、交流、合作;举办有关WTO法律事务培训,选拔中青年优秀人才参加省WTO法律实务咨询中心组织的境内外专业培训;制定优惠政策,培养、吸引人才。
5、进行WTO知识宣传。中心将联系实际深入研究WTO基本规划和我国政府的承诺,跟踪WTO研究的最新进展,及时通过网络、报纸、电视、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WTO知识。利用现有的条件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建立WTO法规资料库,供当事人检索、查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