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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司法鉴定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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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,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,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,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。司法鉴定意见属于我国诉讼法律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,不仅其本身具有证据功能,而且有印证、判定其他证据的独特功能,对于查明案件事实,正确适用法律,保障诉讼活动依法、顺利进行,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。
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的《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,明确赋予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司法鉴定的职能,并且规定,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,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,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也不得设立鉴定机构。
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决定》,近年来,我市已先后成立了10家司法鉴定机构,分别是:无锡中诚司法鉴定所、宜兴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、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、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、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、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司法鉴定所、无锡公证司法会计鉴定所、无锡明镜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所、无锡高吉司法鉴定所、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,全市共有执业司法鉴定人80名,鉴定的范围涉及法医临床、法医病理、法医精神病、法医毒物、微量(产品质量)、文书、痕迹(含道路交通事故技术)、房屋安全、司法会计、资产评估鉴定等方面,涵盖了三大类机构中的法医和物证两大类,基本满足了诉讼和社会需求。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业务快速增长,鉴定结论采信率保持在95%以上,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、促进司法公正、维护社会稳定、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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